《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所稱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傳并視為其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以及與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相關的實物和場所。包括:一、傳統口頭文學以及作為其載體的語言;二、傳統美術、書法、音樂、舞蹈、戲劇、曲藝和雜技;三
1、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叢書-賈師傳2、黔東南非物質文化遺產集錦3、龍里記憶—非物質文化遺產篇4、黔東南非物質文化遺產年鑒(2005-2014)5、共和國民族之魂叢書—共和國少數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傳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叢書-賈師傳非物質文化遺產、非遺傳承人,
8月12日上午,由中共江西省委宣傳部、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廳主辦,贛州市文廣新旅局、江西省非遺研究保護中心、江西畫院承辦的我畫非遺——江西省美術創作寫生活動啟動儀式在石城縣舉行。江西省原副省長熊盛文,省文化和旅游廳非遺處處長楊丁,江西畫院院長劉揚,江西省寫生學會會